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新增筠连北互通连接线工程及S312 线水(口)至蒿(坝)路筠连段道路提档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公告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 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新增筠连北互通连接线工程及S312 线水(口)至蒿(坝)路筠连段道路提档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新增筠连北互通连接线工程及S312 线水(口)至蒿(坝)路筠连段道路提档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宜宾市筠连县 |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 筠连县交通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筠连县交通巷20号 | 08317868623 |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航海东路 | 037167723150 |
| 签约合同价(元) |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
| 1161490000.00 | 暂定签约合同价116149万元 |
|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交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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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 计划开始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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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 质量要求 |
| 本合同内公路(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排水、防护、平面交叉、绿化及环保、安全设施及附属工程等)的两阶段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文件编制工作以及后续服务。采购、施工总承包至竣工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证件及证号 |
| 邓诚 | 豫14171831206 | 周游 | G34070515110786 |
|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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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描述 | 1. 建设地点:宜宾市筠连县。
2. 建设规模:(1)筠连北互通连接线工程起于筠连县城北环路红权村,以隧道的方式穿越张家岩,总长度约4.31公里,修建沥青混凝土路面双向4车道,路基宽度18米的一级公路;(2)S312道路提档升级改造工程起于筠连境内止于蒿坝镇场口,全长约53.63公里,其中新建道路9.837公里,加宽改造路段长41.725公里,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指标。项目总投资约142605万元(其中筠连北互通连接线工程投资42619万元,S312道路提档升级改造工程投资99986万元)。
3.计划工期:S312 线水(口)至蒿(坝)路筠连段道路提档升级改造工程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新增筠连北互通连接线工程计划工期570日历天。本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划分各阶段开工项目。 |
|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 1、中标人是第一中标候选人。
2、S312 线水(口)至蒿(坝)路筠连段道路提档升级改造工程:合同暂定价为73530万元。勘察设计费以计价格【2002】10号文和相关收费标准计取基费率,以施工审定为计费额基数下浮52%。建筑安装工程费:以筠连县财政评审中心审核的预算单价为基准价,按基准价下浮1.96%。
3、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新增筠连北互通连接线工程:总价暂定42619万元。勘察设计费:39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以筠连县财政评审中心审核的预算控制价为基准价,按基准价下浮1.96%。
4、由于本项目打捆招标,上表所填签约合同价是两条路暂定价累加所得。
5、宜宾至彝良高速公路(四川境)新增筠连北互通连接线工程:勘察负责人:段全江,证号0346992;设计负责人:王明太,证号0000307;施工负责人(总负责人):王亚南,证号00921205。
6、S312 线水(口)至蒿(坝)路筠连段道路提档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负责人:邓诚,证号豫14171831206;勘察负责人:段全江,证号0346992;设计负责人:王明太,证号0000307;技术负责人:周游,证号:G34070515110786 |
注:1.项目名称要详细填写,有标段(包)的,应详细到标段(包)。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 甲公司 | ... | ... |
| 乙公司 | ... | ... |
| 丙公司 | ... | ... |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