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盐城中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滨海县农旅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采购的滨海县城区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编制滨海县城区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项目,协调办理有关手续,填报有关技术表格和文件,认证报告须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提交最终的成果报告。
2.项目地点:盐城市滨海县。
3.服务期限: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确保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交相关成果。
4.质量标准:咨询成果(包括方案、附图等)均需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有关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完成报告编制且应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提交最终的成果报告。
5.控制价:180万元。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环境保护及相关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证书。(职称证书上未注明专业的,以学历证书专业为准。)
投标人须保证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项目组成员按照现行相关文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在中标后配备须满足。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四、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1年4月15日起。
2. 领取地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fNivAhhDhXJxUAVbG_cOw
提取码:f9ut
3. 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王保红,手机号码:15862015588)。
4.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5月7日10时00分00秒。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下同)指定邮箱:wbh15366536333@163com。
3.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7层1705开标室。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八、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付款手续齐全时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40%,完成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后付款手续齐全支付至合同价的80%,其余在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付款(无息,所有款项价格均为含税价)。
九、不见面交易项目说明
1.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软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及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网盘内(即:招标文件的领取链接地点)的和滨海县人民政府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十一、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 标 人:滨海县农旅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庞经理
联系电话:15851115551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中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保红
联系电话:15862015588电子邮箱:651913432@qq.com
十二、公告
滨海县农旅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5日